为什么这个男人这样难以把握?叶崇熙,你不要欺人太甚,我余雪要相貌有相貌,要智慧有智慧,哪一点不如人,你偏偏作践我,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的。
a市,富人区,一家私人别墅的后院。
宽大的草坪上,一个女孩和一个大男人,围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哈士奇大狗,丢飞盘逗它玩。女孩跃跃欲试,也想丢一次飞盘,但是,她丢的不远,狗狗很快叼了回来。
女孩试图把飞盘从狗狗嘴里拿出来,大狗却不肯松口,一人一狗这样僵持着,哈士奇犬体型高大,跟女孩子的个头差不多。
身后不远处,她的妈妈正坐在野餐布上喝饮料,看到这个情形,有些紧张,喊道:
“娑娑,不要跟狗狗夺东西,心它会生气的。”
旁边的男人抬起头,笑道:“汐儿,你不用担心,我在旁边看着呢。威利的性情是最好的,不会翻脸的。”
果然,狗狗在主人的示意下,温顺的松开口,女孩本来使出吃奶的力气与狗狗展开争夺大战,没想到狗狗会忽然松劲,于是在惯性的作用下,一屁股坐到草坪上,摔了个仰面朝天。
有草的铺垫,身下软绵绵的,女孩子并没有摔疼,反倒哈哈大笑起来,男人含着笑用宠爱的眼神注视着孩子。
莫臻也跟着会心的微笑。
在夏日傍晚凉风的吹拂下,曾经不愉快的那些过往,似乎已经烟消云散,莫臻仿佛不记得两个星期前,那个绝望的午后。
她回到自己暂时居住的窝,已经麻木到忘记自己的程度,呆呆地坐着,什么都不想做。她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鸵鸟,只要把头扎进沙子里,就会忘记一切烦恼。
那个叫做余雪的女人在咖啡馆里的话,不断在她耳边回响,越来越嘈杂,她不得不捂紧耳朵——可是没有用,那声音已经种进她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要是想拔出来,她的心会跟着疼。
为什么要疼?为了那个叫做“叶崇熙”的男人吗?他们才认识了几天,她了解他么,她熟悉他么?
不重要,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
犹记得……
那天,余雪的朱唇一张一合:
“……照片是崇熙叫人送到报社的,一切都是他安排的,这么做的目的我想你明白的,他在与他爷爷赌气,他不满意他爷爷生前安排我们订婚。崇熙有些时候就是这样任性的孩子,我们俩从一起长大,他的脾气我是知道的。”
“他最害怕被约束,喜欢新鲜事物,对感情也是这样。你也知道有钱的公子哥儿,绯闻向来是不断,崇熙身边一直不缺女人,这我是知道的。做女人,像我这样也是没办法,这就叫命,不认命能怎么办呢。”
“我只是可怜你被蒙在鼓里,你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日子真是挺不容易。崇熙怎么可以这样过分,私生子这种事情也是能拿过来乱的吗?”
“莫姐,莫姐,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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