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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大生意(1/2)

作者:晨曦万丈
而从政治角度来说,港岛和九龙早期是属于被割让的,而新界则是港英政府强租的,所以对于香江政府而言,新界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说不定就被强行收回了。

反观港岛和九龙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忧,这两者就足以使得港岛政斧望而却步了。

其次是新界本地土著是拥有丁权的。

什么是丁权呢?

自从一九六七年发生暴动之后,几年之后港英政府就开始计划发展新界。

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港英政斧于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实施“小型屋宇政策”。

规定年满十,只要他年满十八岁便有权回香江拿地建楼,而且“丁权”和建成后的住宅均可以转售。

因为不少人手中的“丁权”根本用不上,时有新界村落的村长带头与开发商合作,收集村民的丁权建成豪宅出售。

许多村民并不介意卖出丁权——在生育率徘徊不前的香港,不少原居民家庭子女众多,甚至生育近十个子女也不鲜见。

在购买者角度来看,丁屋跟别墅没有区别。

但在开发商的角度,买‘丁权’比向政府购买低密度住宅土地要划算得多,在建筑方面的限制也少得多。

即便算上购买丁权和补地价,这依然是一门利润极其丰厚的生意。

几十年后,如在新界粉岭地区,收购丁权连地价约需花费两百万港纸,加上转卖手续、建筑成本,一幢“丁屋别墅”总成本基本到不了四百万。

但售价通常高达八百万-一千万港纸!

在一些景观优越的地段,“丁屋”变身售价数千万港元的豪宅也不鲜见,利润高百分之两百,甚至还要更多!

眼见林泽豪陷入了沉思,卫义信明白,他一定懂得这其中的利弊。

深吸一口气,卫义先开始沉声道:“根据新界乡议局的统计,拥有“丁屋”权利的新界男性居民共有二十四万人,随着他们不断生育,丁屋的需求有增无减。”

“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目前政府留作“乡村式发展”的逾一千两百公顷土地,如果用以建造三层高丁屋只可建约九万幢。”

“然而,这部分土地储备如果用以建筑普通的高楼住宅,按每个住宅平均六百平方英尺计算,足以建造逾一百三十万套住宅单位。”

“根据每年新住宅需求量的估算,最起码能满足香江未来五十年的居住需求。”

林泽豪挑了挑眉毛,道:“这也怪不得别人,谁让当初你们抢占了人家的土地呢。”

要知道,新界的土地在港英政府殖民之前,是归新界人民私有的。

而港英政府殖民后把土地变为政府公有,自然引起新界人的不满,游行抗议,甚至是暴力冲突,当时屡见不鲜。

毕竟,土地是根基,你强占了人家的根基,肯定跟你玩命。

这个时候,所谓的丁屋政策就应运而生了。

尽管官方口吻上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但在林泽豪看来,无非就是港英政府对新界居民的福利和安抚罢了。

这可是世袭继承的权力,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拒绝?

“唉,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当初时任新界民政署署长的黎敦义绝对是一个短视的小人。”

“不知道他出于什么心理,竟然会提出这样的一个政策。”

“丁屋政策”为政府制造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如果这个政策不改变,一代又一代的政府必须不断地去寻找土地供原居民的子子孙孙建设丁屋。”

“而在面积狭小的香江,这一政策根本难以为继。”

“到最后,一半的香江土地都要归新界人所有了。”

卫义信还真的不是故作姿态,土地问题,实际上是近几年历届港岛政斧都要面临的难题。

事实上,政府与新界原居民在丁权问题上已斡旋多年。

新界占据香港大半面积,家族聚居的原居民势力庞大,代表原居民利益的新界乡议局在政坛上地位更是举足轻重。

相比之下,政府则相当弱势——之前港府曾试图整顿和清拆建至4、5层的丁屋(依照规定不允许超过3层),便遭到村民强烈反对,村民甚至进一步要求将违规建设的丁屋合法化。

而未来,随着市区楼价飙升和居住环境的恶化,原本未引起足够重视“土地特权”问题已经被摊上桌面,根本就是避无可避。

甚至导致“城乡对立”情绪也正不断被燃点和激化起来。

毕竟,绝大多数香江人的房屋面积也就不到三十平方,而新界人均两百平方以上的豪宅。

大家都是香江人,凭什么新界人一出生就住豪宅,开豪车,享受完美人生,凭什么你这么大嗮?

不患寡而患不均,莫过如此。

“对于这种情况,我个人表示非常遗憾。”

“不过,我不是政客,更不是那些挺着大肚子,西装扣子都系不上的官员,我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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