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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游侠之子》(1/2)

作者:丝白大妈
第20章 《游侠之子》

下午。

李奇坐在书房中,他端起一杯浓茶,抿了一口。

在豪猪领的山上发现了一株野菊花,小女仆高兴的将花摘下来戴在耳边时被男爵发现,于是已经凋零过半的菊花就被泡在了他的杯子里。

桌面盘子上的是一块新鲜奶油蛋糕,大体配方来自李奇男爵的口述,具体如何制作需要厨师自己研究。

没有过多装饰的奶油蛋糕,足以打发惬意的午后时光,少量玫瑰水带着难以察觉的气味,却让奶油蛋糕的味道变得丰富。

他正翻看着一本书,名为《游侠之子·克恩克拉克蒙尔》,大概那位铁石城学者在知道购买书籍的人是一位贵族后,便把那些吟游诗人编纂的故事打包出售,里面不含有任何学术知识,只有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不过是从吟游诗人口中传唱的风土人情,需要自己甄别故事的真伪。

故事是名为克恩克拉克蒙尔的游侠之子在巨人脚闯荡的经历,不过从李奇的读者角度看,他应该是个自称游侠之子的吟游诗人。

他记录自己在山谷中遇到了后背背着水晶的野猪。

“……我猜它一定没办法躺着睡觉,但那水晶真的很美,当时我想着如果能拥有那头野猪后背上的一块水晶,我愿意为此付出一切,明显和我有同样想法的不止我一个人,我的朋友大脚丫跑了过去,他是巨人脚群山部落里的勇士,曾经徒手捏碎了一条雄鹿的脑袋,他举起了自己的铁拳砸向那头野猪,噢!大脚丫倒下了,野猪撞飞了他,鲜血染红了山林,我慌不择路的逃跑,付出任何代价?见鬼去吧,我才不要死,我一直不停的跑,听着心脏要从耳朵里跳出来的声音,看不见的绳子勒紧了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每次我亡命奔跑时都会这样,但我不能停,一直往前跑,直到后方再也听不见脚步声,我安全了。

后来我在一处城市看到了那块水晶,染着我朋友鲜血的水晶正在出售,价格却只有180银月,我没再看那块水晶一眼,不管是一条命的代价,还是180银月的代价,我都无法接受。”

一本书读到三分之一厚度,还没花多少时间。

李奇猜想着那头猪背上的水晶,如果“游侠之子”没有说谎,应该是魔法材料。

这个人的身上充满了冒险,或者说是胡编的基因。

但在看到接下来的故事时,李奇坐直了身体。

游侠之子的故事像是单元剧,下一页和上一页没有任何关系。

“我跟上了一支商队,在巨人脚争端开始时他们热衷于为各个部落带去长剑和链甲,他们应该来自北方,大概率是东峡,也可能是恩泽高原,但不可能是冰天雪地的北境,那群披着狼皮的大毛熊们接触到南方的太阳一定会融化的哈哈。战争一旦开始便无法停止,尤其是各自为战的部落之间,但他们也许永远不知道北方的贵族们送去的不只有友谊,我猜狡诈的贵族们希望让他们自相残杀,然后趁机统一路雷亚大陆。”

“统一路雷亚?”

现在是元历255年,统治大陆的金熊家族是最近百年才坐上的那个位置,在那之前的历史只有传说,崭新的豪猪家族根本不知道在此之前的历史,历史的记忆属于贵族,但能确定元年的时间就是大陆统一的时间,也就是说这本书记录的内容至少在255年之前。

他继续看下去。

“我们在夜晚搭帐篷休息,老约尔喝多了啤酒去撒尿,他总是不停把麦芽酒往嘴里灌,就在我们调侃他的时候,老约尔没提裤子慌张的跑了回来,他发现了一个地穴,可能是巨人脚某个部落的藏物点,部落民们就像老鼠,四处藏东西。大家喝多了,看他们眼睛通红我就知道,他们肯定是打算搜寻东西,商队在离开城市之后就会化身成为强盗,我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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