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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9章 八议制度(2/9)

作者:南希北庆
治阶级。

然而,在这一部《临时法》中,富弼将八议制度从名例律中删除,归于赦免法案中,也就是说但凡涉及到八议范围,其中的刑事处罚,是必须交予皇帝批示。

权贵们计较的就是这一点。

因为皇帝可以赦免,但他也可以不赦,到底法律不再保障他们的特权,这就打破了刑不上士大夫或者刑不上权贵的原则。

可也有部分大臣认为,这将保障他们不会被皇帝任意惩罚,许多清廉的官员就认为这将有利于他们。

故此才能够在立法大会上通过。

张斐道:“我觉得富公在疏议上,写得已经是非常明确,我也非常赞同,法制之法捍卫的是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

古往今来,那些叛臣贼子,不是因为他们隐藏的有多好,而是因为当时的司法,并不是在维护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而是维护君主和他们的利益,故此他们的罪行往往会被掩盖,以至于他们愈发膨胀,最终酿成大祸。

这里面还包括对外的战争,就比如说,贪污军饷,以次充好,杀良骗功,等等。

故此在疏议中,富公是清楚的写明,皇庭是有必要让陛下清楚的知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陛下才能做出最为明智的决断,否则的话,陛下可能也不清楚,他们的所作所为,会引发多大的危害。”

赵顼皱眉道:“但是若无此八议,无疑是会增加朕赦免的压力。”

之前提到赦免法的时候,可没有提到这八议制度,他就在想,到时还是可以根据八议条例,来赦免那些人。

但是富弼他们可都是满腹经纶的大学士,赦免法案的出现,就是要取缔这八议制度,不可能两者都保留的。

张斐道:“这一点我也有考虑到,但这也会增加他们的违法的压力,是能够减少他们违法的现象,也会使得他们更加小心谨慎,陛下是可以更从容的使用赦免权。

我翻阅过过往有关八议的案例,其实在立国之初,是很少用到这八议制度,直到近四十年,才开始频繁出现。

但伴随而来的,就是违法的现象越来越多,司法被践踏的体无完肤。而他们这种违法,其实统统都危害到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

换而言之,这违法者越多,国家、君主、百姓就损失的越大,而关于这一点,其实对比建国初期和近二十年的国力就能够看出来,当时司法算是比较公正,相对而言,国力就比较强盛。

那么得到的结论就是,如果他们不需要接受我大宋皇庭的审判,那么他们就要接受来自北朝的审判。”

赵顼听得握拳狠狠捶了下面前的矮桌。

张斐忙道:“陛下恕罪。”

赵顼瞧他一眼,“你何罪之有,非但如此,你说得很对,有些人就是宁可接受北朝的审判,也不愿意接受皇庭的审判。”

这最后一句话,真是深深刺痛了赵顼的内心。

想想近几十年来,与辽国的交涉,每回都是对方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根本不尊重两国签订的盟约,但宋朝也只能委曲求全。

原因就在于国力孱弱,打不赢对方啊。

可是没有人敢去据理以争,敢去维护自身利益,如今就在这里说三道四。

可真是岂有此理。

也正是因为张斐的一句话,令赵顼终于下定决心,通过这一部《临时法》。

到底赦免法,还是维护他的权力。

而如今大宋强敌环伺,他又不甘于现状,他是没有选择的。

张斐之前就非常清楚,如果不建立起赦免法案,就肯定动不了这八议制度,因为封建法的核心就在于此,但现在还远没有到废除八议制度的时候。

要知道这八议制度是在清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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