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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德与刑 法(2/3)

作者:南希北庆
之治。

在汉武帝时,董仲舒就提出,‘奉天法古,兴教化,抑豪强,贵德贱刑,官不与民争利,养士办学’,自此便有了老师写得德主刑辅。

意在用德治教化百姓,使百姓遵守礼仪,以求‘不令而行,不禁而止,从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

用刑罚去惩治少数的那些冥顽不化的人。这便是德主刑辅。”

“说得很详细,非常不错。”

张斐点点头,又问道:“你们认为这有没有道理?”

大家纷纷点头。

“我也觉得很有道理。”

张斐道:“但是道理是在于德,而非是刑,以德治教化百姓,确实能够减少违法行为,事实也证明这一点,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一般都不会轻易违法,因为他有是非对错的观念。

这就是儒家和法家最大的区别所在,但是有一点我很纳闷,要根据儒家思想走的话,就必须大兴教育,人人都读书人,如今才能够达到德主刑辅最高境界,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儒家中人始终没有将教育普及到全国,让人人都读上书。”

叶祖恰道:“人人都读书,这得办多少学院,国家哪有这么多钱。”

张斐笑道:“谈钱就俗了,咱儒家先说义,再说钱。”

王安石听得呵呵直笑,真不愧是自己人。

“但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谈得主题。”

张斐回到木板前,在“德主”二字上画上一个圈圈,“这是关键所在,是不能替代的,德治要没了,那就成法家了,事实又证明法家是不可行的。

那么‘刑辅’呢,这是不是不可取代的?”

大家兀自摇头。

“不能吗?”

张斐问道。

蔡京立刻反应过来,道:“可以以法制之法取代。”

张斐问道:“可不可以?”

大家又纷纷点头。

张斐问道:“为什么?”

叶祖恰回答道:“因为法制之法中亦有刑罚。”

张斐又问道:“那法制之法能够取代德主?”

“不能。”

“为何?”

“重复了。”

“不错。”

张斐道:“这在前面几堂课,我们也都有提到过,法家之法中是不可能法制之法的,二者必然是取代关系,不可能共存,但儒家之法中是可有的。”

说着,他又在“德主刑辅”的下面,写上“德主法辅”,“现在我们来看看,三纲五常是属于德、刑,还是法?”

“德。”

“与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有没有关系?”

“.!”

众人都显得有些迟疑。

张斐笑道:“这还不容易回答吗?法家之法中有没有三纲伦理的思想?”

“没有。”

“法制之法呢?”

“呃也没有。”

“对啊!这还用思考吗。”

张斐摇摇头道:“三纲五常的思想,只是属于儒家之法,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都没有这个思想。这个大家都能够理解吧?”

大家点点头。

“没有异议吧?”

大家又摇摇头。

这当然不会有异议,要真说起来,法家思想与三纲五常是完全对立的。

法制之法也没有。

这本来就是儒家的,是根据礼制演化而来的。

张斐立刻用炭笔在圈在“德主”的圈圈上,画出一条斜线,写上“纲常”二字,“纲常是完全属于德。”

说着他指着“德主刑辅”和“德主法辅”,“这两个词,什么没有变?”

“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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