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169.我要五(3/4)

作者:三木游游
盯上,受了无妄之灾。

苏凉依旧顺利地进了刑部大牢,见到宁靖时,他看起来跟昨日一模一样,仿佛从苏凉走后,就根本没动过。

苏凉把温热的饭菜摆出来,很自然地端起让宁靖吃,“昨夜睡了吗?”

宁靖摇头,“有跳蚤,睡不着。”

苏凉听出宁靖的暗示,昨夜真有人对他下手。当然了,并未得逞。

苏凉没有细问,等宁靖吃完饭,她就离开了。

……

宁靖被提审时,说了萧慕云对苏凉的纠缠,以及他猜测萧慕云是用自杀来污蔑苏凉。

梅尚书冷哼道,“若是自杀,为何不见武器?”

宁靖想了想说,“萧慕云的随从溺水而亡,可搜过湖中是否有武器?”

梅尚书看向苟彧,苟彧皱眉,“湖中昨日只打捞出一具尸体,别的没发现。”

不知发生了什么,梅尚书的态度并不如昨日那般强硬,吩咐苟彧再带人到萧丞相府走一趟,寻找凶器,重点是后花园的湖。

于是,苟彧又带人去了萧家。

萧家人也知道昨夜舆论反转,萧慕云一下子从受害者变成了个偏执疯子,且他的死被说成了自杀。

萧家人当然很清楚后面的消息是苏凉放出来的,心中不爽,因为这使得萧家名誉受损。

但一来他们并不了解萧慕云跟苏凉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唯一可能清楚的那个随从也死了。二来端木忱昨日敲打过,不要为死了的萧慕云出头,一切交给刑部去查。

苟彧并未遭遇任何阻碍,花了不少人力,用了半日时间,从湖底捞出一把刀来。

此刀与众人所知苏凉的双刀形状相似,但并不相同。且昨日苟彧当着萧家人的面让苏凉交出过她的双刀接受调查。

如此,此刀就被认定是杀死萧慕云的凶器了。

这一下,就洗清了苏凉的嫌疑。

她不可能用一把跟自己惯用的武器相仿的刀来杀人,又扔进湖里不带走,太扯了。

从宁靖的证词,萧家搜到的证据和现场情况,苟彧推测的事实是:

如苏凉所言,萧慕云对她的痴心妄想走火入魔,被她拒绝,又见她出人头地,心知不可能得到她,便疯狂地想拉她一起死。先是写下一些臆想的疯言疯语,而后找来一把跟苏凉的武器相似的刀,不知用什么手段,逼随从杀了自己后,让随从带走凶器,跳湖自尽。

一个随从死就死了,并没有人关注,他的尸体漂起来被人发现,也没有人想到去湖里打捞凶器。

如此,所有嫌疑都会集中到苏凉一个人的身上。如果苏凉不能自证清白,根据武器和萧慕云留下的文字,就可以定了她的罪。

苟彧带着凶器回到刑部后,消息很快传开。

且随后出现了新的证人。

是秦国公府的邻居工部尚书府的老管家。

他出面作证,上月连续两日,他出门都看到挂着萧丞相府牌子的马车停在巷子里很久不动。其中一次正好看到苏凉骑马从秦国公府出来,萧府的马车就出了巷子,萧慕云从里面下来,要跟苏凉说话,苏凉并未理会,绕开他走了。

这个证人的证言,直接佐证了“萧慕云暗中跟踪骚扰苏凉”这一事实,对苏凉十分有利。

正午前,刑部就迅速结了这桩闹得满城风雨的命案。

苏凉和宁靖都无罪,萧慕云求爱不成得了疯病,自杀陷害苏凉。

宁靖从刑部大堂走出来,仿佛只是进去参观了一趟,面色平静,衣衫齐整。

苏凉站在马车旁边等着,见他走过来,便笑着挥挥手。

宁靖上了车,苏凉亲自驾车,带宁靖回家。

于是,经历过一场离奇的命案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页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