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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章 勤工俭学(2/3)

作者:实朴
理学及法律哲学、美学、宗教哲学。认识论一编中,他着重论述了有关哲学“认识之概念、主观之认识、实现世界之认识、本体世界之认识、认识之程度”等几个问题。

蔡元培说:“哲学之认识同伦理之认识,对于真理或非真理所作正确之判断是也。认识分之为主观之认识、实现世界之认识、本体世界之认识,为其对象不同而性质亦有不同也。奉体论论述了何为本体论及世界之实在及性质几个问题。”

他对唯物论、实质唯识论、二元论一元论部分则分别作了说明。

关于世界“全体之实在及性质,则又举无神论、泛神论及有神论”三者予以阐明。

价值篇一编,他说“价值即意识悬一种之鹄的而欲有以达之。后则分道德、宗教思想、美学观念叙述之”。

关于哲学方面,蔡元培还有《怎样研究哲学》、《哲学要领》、《妖怪学讲义》等一系列的文章和著作。

他所以如此重视哲学问题,是因为在他看来,宋代以后,中国的哲学便趋于僵化了,到了清代,几乎无哲学思辨可言。这种学术状况,是导致近代中国全面落后的要因之一。欲救此弊,便应当大力学习西方先进的学术成果,创造中西合璧的新文化。因此,大力向国人介绍西洋的哲学就成为当务之急。

1915年春,日本向中国提出的“二十一条”披露于报端,留法学界闻悉群情激愤,汪精卫、李石曾、谭熙鸿等纷纷来到蔡元培的住处,共商对策。蔡元培依据大家议论的意见,草拟《华人御侮会会章》七条。

所拟条文倒是简明扼要,其主要内容为:

(一)、本会以凭籍己力(不倚赖政府,不倚赖军队)、济度同胞、排除外侮为宗旨。

(二)、本会会员应尽之普通责任:1、锻炼体魄;2、了解并自备适当之武器,如匕首、炸弹、手枪、毒物等;3、养成抑强扶弱之习惯;4、力持可杀不可辱之气节;5、见敌人侮我同胞者击之,事变如有株连,则挺身任之;6、不购敌人货物(书报及武器例外),7、不乘敌人船舶;8、不与敌人之银行交易,亦不用其钞票;9、不租屋给敌人;10、不售地产给敌人;11、不服役于敌人;12、华人有犯,竭力劝止之;13、有华人助敌而侮我同胞者,诛之。

(三)、本会会员得量力以尽之特别责任:1、入敌境而侦探之;2、入敌境而以相当之手段破坏敌侮我之阴谋及武器。

(四)、本会劝导同胞之种种设备:1、印刷品;2、公开或秘密的演讲会。

(五)、本会为会员尽责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如采运廉价货物,增设交通机关;收购地产,介绍职业;制备各种武器等。

此外还有与各国革命党联络之类。

在章程提出讨论时,蔡元培还是想有所动作的,他说:“日本竟下辣手,虽以我等之奄奄如陈死人者,亦大为之刺激,以为不可不采一种急进之方法,以为防御。”

汪精卫提出,此会本属秘密性质,不必用会名,也无须会章,“但言抵抗强权之办法亦可”,得到大家的同意。

对于是否应立即付诸行动,李石曾“仍持先筹万国革命之说,又颇谓日本之事,似尚有从容对付之余地,不可过于张皇云云”。

汪精卫则认为,“万国革命,缓不济急,目前只能持抵抗日本之惟一主义”,并打算先到南洋后根据局势发展再定或急或缓的应对办法。所谓“急”法,就是“归国效死”。所谓“缓”法,则是“筹款以设机关”。谭熙鸿提出,如果是设机关,最好是设立学校,“行精神教育”。

虽然,最终华人御侮会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民族主义进一步觉醒的时代,这反映了蔡元培等中华民族先进分子较为清醒的、自主的爱国意识,自觉、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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