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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合法”内阁(2/3)

作者:实朴
公开唱反调。

电云:“汪大燮乃具保罗文干出检察厅之人,许世英为与奥债有关之华意银行总裁,绩任交长之高恩洪既有力庇罗案之行为,又有抵借京绥路之新案,阁员如斯,是对于国会提出查办之罗案,有意消灭。似此新阁,不但有蔑视国会之嫌,更何能符人民之望。锟为巩固中枢,整饬法纪计,决难承认。”

曹锟的这个通电根本不送达总统,当身边的人把曹的通电拿来,黎元洪看过后把电报扔在地上,气愤地说:“现在的事情真难办,我向他请示内阁问题,他始而置之不理,继而来电声明毫无成见,等到命令发表后,却又激烈地反对。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叫我如何办才好?我本不愿干这个无权无力的总统,他们一定要我上台,上了台又遇事掣肘,把我搞得进退两难。”

在曹锟通电之后,各省直系军阀和他的追随者自然纷纷响应,把与世无争的汪大燮搞得特别狼狈。保派的三位阁员用不就职来拆台,汪自己亲自去拜访高凌霨,高竟托病谢客。

代表洛阳方面的高恩洪,很快通电就职。

有人告诉他说:老帅(指曹锟)对他怨恨极深,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和定庵(高恩洪)势不两立。”

高就职的通电刚发出,就接到曹的电报,质问他为什么要扣留与罗案有关的各项文电,吓得他马上将就职通告撤销。

黄郛觉得风向不对,也不敢就职,许世英借口尚未交卸安徽省长,王正廷则借口到山东办理接收青岛事宜,离开北京。

一个汪内阁,只剩下政学系的两位阁员出席国务会议,其余各部均由次长代表列席。

十一月三十日,吴佩孚再一次通电认错,电文中有言:“平生嫉恶甚严,虽亲不贷,岂肯自违初衷,曲庇素昧生平之人。”

所谓素昧生平之人,是指王宠惠和罗文干。

十二月五日,众议院通过查办交通总长高恩洪、前财政总长罗文干两人舞弊卖国、违法渎职,擅行签订铁路材料合同一案。

同一天,黎元洪面对一片反对之声,发出了一个“罪己”电报,解释汪内阁的组成,是为了要有一个由内阁总理副署接收青岛的命令。

原来中日两国根据华盛顿会议,正办理胶州湾转让手续,黎表示因之而出此权宜之计。同时并说他已决定请张绍曾组阁,即将向国会提出。

张绍曾是津保派,黎提张即表示放弃了原来的主见,决定组织保派内阁,是对曹锟的全面屈服。

十二月六日,黎正式把提名张绍曾组织内阁的同意案提交国会。

张绍曾早就和吴景濂串通一气,吴遂向黎拍胸膛,可以负责国会通过。

但这其实是吴景濂个人的想法,国会中各政党反对吴景濂一人包办,提出要政党参加内阁为通过总理任命的条件。

因张绍曾和吴佩孚是儿女亲家。曹锟左右虽把张绍曾拉入自己的阵营,不过对张并不十分放心,津保派一直希望由高凌霨出来组阁。

至于曹锟本人,则希望北京一直是无政.府状态。

曹锟到底还是有些眼光的。对于罗文干案,他反对打击面过大,主张对王宠惠,顾维钧等人予以适当的安抚。对于吴佩孚,他的态度也是吴既然低头认罪,就不必继续穷追猛打。

在他看来,保、洛两派在总统和内阁问题上虽然有分歧,但是在对国民党、对奉、对皖方面,根本利益还是一致的,毕竟还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十二月十一日,汪大燮代理国务总理十天之期届满。因为代理这个国务总理,他被骂得狗血淋头,在他答应代理时,即是以十天为期。十天受罪之期已满,当然是多一分钟都不肯继续,黎元洪不能不另想办法。

他邀请国会议长和回京的王正廷到总统府磋商内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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