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看他一身破烂的样子,这扯掉黑布还真像变了个人啊,自己都有了想施舍几个灵币的冲动了。
不过这个人应该有点背景。现在这么惨也许以前有点身份,不然怎么认识自己手上的头盔,并且知道这头盔能值很多钱呢。
于是离歌带着一点点疑问向那个身材瘦小的强盗走去,心里有点小纠结,激动之余,离歌将手里的头盔转动几下,然后待在自己头上。
这个人貌似以前受过太多的委屈,受过太多的欺负,见离歌不说话只是慢慢朝自己走来,手里还拿着一把不认识的武器,真是怕怕。
这下他们两人立刻趴下身子磕起头来,嘴里大声叫道:“大哥大哥饶命啊,千万不要冲动,我只是一介贫民刚才多有冒犯,对不起,对不起!”
这一刻离歌也没想去为难他,只是看见这人反应也太奇怪了,有点郁闷而已。
于是他拿出几个灵币,然后数了一下,丢在那两家伙面前。
小声说道:“这里是10个灵币,你如果老实回答我的问题,那么我这几个灵币我就送你了,否则你别想带走它们们,并且得留下一只手!”
听了离歌的话后,黑衣人连忙点头答应,接着离歌还没开始问就自己把什么都招了。
连上个月因为没吃的自己去邻居家偷鸡,但是不仅没抓到鸡自己还被邻居打了一顿的事情都说出来了。
这两家伙本名叫萝卜丝和饭碗,算是一起长大的好伙伴,好基友了。饭碗和萝卜丝这两人的名字几乎被人家给忘了。
据说他们没有强壮的身体也没有一丁点魔法天赋,连基本的魔法元素都感应不到,被归纳成为普通人,对文史比较感兴趣,但考了几年都没有考上卡洛萨城的文职。
不仅仅如此,连向导这样的文职工作都因为他不善于沟通也没考上,体力不行的他种菜也种不出来。
那些搬东西的重活就更不要说了,现在每天靠自己做乞丐弄得几个灵币省吃俭用才勉强让家人不至于饿死。
这时候离歌总觉得他还有着一丝的隐瞒,拖了这么久的时间,自己也饿了,想早点去吃个饭。于是他又摸出10个灵币放在地上。
他可不愿意去碰那人的手,看着这双手吃饭,保证你吃不下。
有了这么一次遭遇,离歌不在迟缓,只好快速离开了。
那个乞丐急忙捡起灵币开心地朝自己家的方向跑去了,这速度简直比离歌还快上一倍,这得有多么需要钱啊,像一辈子没见过钱一样。
离歌逛了很久,到底吃啥好呢,自己肚子已经吵翻了,得自己养好精神再回去,不然怎么有力气向她们炫耀啊,不过被老妈赶出家门也有好几年了,想起来还有点伤心。
“哎!我是绝对不会回去的!”
想想以前的那些日子离歌就心寒。离歌艰难地往前迈步,看到一家面馆,心中一震,什么都不管,吃了再说,不然他真得饿死了。
“呀!你个死饭碗也敢挡我的路,看来是不想活了啊!”
只见一个穿着华丽的男子,朝着一个乞丐破口大骂。接着就是一脚赏给了乞丐,乞丐被大力一踢捂着肚子就倒在地上了,口里去一个劲地求饶:“大爷我错了,放过小人吧!放过小人吧!”
那家伙一抬手,破口袋里十几个灵币哗啦哗啦掉了出来。乞丐见到自己的钱掉了,不顾自己的疼痛赶快用手去捡,心里慌张不已。
然而他伸手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来不及了,那男子的几个奴才蜂拥而至。
十几个灵币在一瞬间就被抢得干干净净。
这时候男子一摆手示意大伙撤,没想到今天能在乞丐身上得到今天的第一桶金。看来今天是好运气,搞不好还能遇到几个美女。
男子哼着小曲优哉游哉的,真和离歌又那么一点像,离歌看了后急忙噻了一口面补充一下体力,斜着眼睛看这那个哼着小曲的男子。
“难道哥以前也是这样的混球,不会吧!”
离歌小声嘀咕着,对自己的品行道德还是很自信的,
只是偶尔丢几片香蕉皮放邻居家里而已。看到那男子的随从都是清一色的侍从短剑。
心中一震,那些一级的装备,而身上那装备自己就再熟悉不过了,就是学院里分发的统一装备,复合材料做成,没有什么名字的,最多也就良品级别。
离歌余光里看到那乞丐站了起来,一脸泪丧。此时此刻那个叫萝卜丝的人完全不知道了去向,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饭碗会一个人在这里。
“居然是饭碗!妹夫的,怎么这小子跑到街道上来了!”
说完之后,离歌飞奔过去挡在了那几个人面前。掏出那把断了一截的弯刃刀,指着那个男子,大声说道:“嘿!大老爷们却方天化日下抢一个乞丐的钱,太不厚道了吧!”
看到离歌之后,那男子的奴才们围了上去,这时候那家伙大声说道:“哼,小子!你那只眼睛看到我们从他手里抢了钱啊,我们这是在地上捡的,哈哈哈...”
紧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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