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09章 我更喜欢银子.

作者:初晴似情
楚洵玦抿了抿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到家底,这支簪子恐怕够不着他给她的身份,他劝慰道:“只要你喜欢,这银子就花的值。”

“我更喜欢银子。”李重漪水眸圆睁地看着他。

更喜欢银子?楚洵玦原本无奈的脸上不禁抿了个笑容,“这么说,我娘子还是个贪财奴啊。”

李重漪不以为意道:“你知道六十两银子可以买多少东西吗?可以为我们的孩子买好几年的衣服,可以给他买好吃的,还可以送他去读书。”

“孩子?”楚洵玦的怔了一下,没想到她会想的那么长远。他心里不由的感动,揽着她的胳膊不由的收紧。

李重漪被他问的脸不禁红了起来,不小心透露了自己的心思,这感觉像是被抓包了一样,面对他灼热的目光,不由推开他道:“反正我才不要这个簪子。”

说着她就跑了出去。

店里的掌柜在柜台上拿着簪子举棋不定的看着两人争吵了半日,这簪子到底是包起来呢还是不包。最后眼睁睁的看着李重漪跑出去,急的忙追出来,对着楚洵玦问道:“大相公,你这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啊?”

“既然我娘子说不能乱花钱,这簪子就不买了。”楚洵玦眯了眯眸,说着便出了门。

“这……”掌柜的气的还真没话说。

第二天一早,李重漪便简单的收拾了些东西。因为东西不多,所以也就没有用马车,跟楚洵玦一起骑马回来。

李瑶兰这些日子都一个人在家,除了跟村里几个还没出嫁的姑娘玩,也没什么事。

田地里的活她原本就不会干,所以也压根儿没去看过。就连院子里种的菜她也都没浇过水。不过倒是有一样,李重漪跟楚洵玦在家时,她一门心思的想要楚洵玦教她识字,一来是想接着名目跟他一起,二来是心里处处跟李重漪比着,不甘自己落后于她。

楚洵玦带李重漪去了县衙后,李瑶兰突然下了决心要继续学识字。反正她在家除了玩也就没别的事,女工针线也向来她不喜欢的。

村里识字的人本来不多,除了赶考出门的蒋佟,剩下的就只有断了腿在养病的蒋老伯,还有就是宋安。

宋安整日不是去镇子上鬼混,就是跟寡妇贺蓉混在一起,李瑶兰不想找他。所以这些日子她时常去蒋家缠着蒋老伯。

蒋老伯原本躺在床上也无所事事,看着李瑶兰愿意学,就顺便教她念念。

这一来二去的,这些日子李瑶兰就把李重漪留下的《千字文》给背会了,字也抄了不少。

李重漪和楚洵玦回家的时候,她正巧在书房里写字。

家里那只老母鸡在菜地里蹦跶。

“夫君,这菜都快干了,我先浇些水再去做饭吧。”李重漪看着院子里的小白菜皱眉。

“等我给你打水。”楚洵玦拉着马进来,把马儿栓到午后去吃草,过来将袖子卷了起来,露出一截胳膊。这天已经是初夏了,快到中午尤其的热。

“嗯。”李重漪甜甜一下,跑过去仔细的又将他的袖子给卷卷好。他的胳膊很结实,几里分明,很是好看。

楚洵玦带着笑容看向她,任由她卷衣袖。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页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