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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滴血、认亲、刑侦学(1/2)

作者:于奇正
对于奇正的这种反应,唐七显然非常得意,接着说了起来。

在一次的办案过程中,唐七偶然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一个千里之外的外地客商,竟然与本地一个人的血液能够融合在一起。

起初他并没有想到推翻“滴血认亲”这个“真理”,只是怀疑这两人之间是否有着血缘关系。

于是他花了很长时间去调查两人的家世、背景、经历。

随着调查的深入,他发现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两人之间都不太可能产生血缘关系——至少在五服之内不会产生什么关系。

这让他非常的迷惑,接着就想了一个办法,试图从侧面来证实这一点。

他用那个本地人的其他直系亲属,与那个外地客商进行“滴血认亲”,结果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

这些相互之间有血亲关系的人,居然有的能与外地客商血液融合,有的又不能。

唐七决定摸个水落石出,于是又把这些有直接血亲关系的人的血液放在一起。

这次的结果更加让他诧异了。

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群相互之间,居然也是有的能融在一起,有的不能!

这个发现实在是太重大了!

他知道,这个发现如果公布出去,将会是一场地震。

因此丝毫不敢怠慢,在接下来的三年间,他不断的找了很多人进行了试验,将试验人群的年龄性别籍贯等全部详细记录下来,最终得到“滴血认亲”不靠谱的结论。

唐七非常兴奋,他认为这个发现足以让自己一举成名。

接着他就请了个假,带上自己的研究成果,准备去大理寺呈报。

路过州府的时候,去拜会了自己的哥哥唐五。

唐五看完他的研究,二话不说就把他的所有资料往火里扔。

看着自己的心血就要被付之一炬,唐七急了,立即将之抢了出来。

唐五告诉他,不要再搞这些名堂,更千万不要去大理寺。

兄弟两发生了很大的争执,最后唐五语重心长地说了一番话。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明明是错的,但是不得不错的事情。

我并不怀疑你的研究成果,但是你却没有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作为执法者,首先需要的是有法可依。

千百年来,对于判定亲子关系,就是采用滴血认亲,这就是大家共同遵从的“法”。

就算你证明了这种方法是错的,又怎么样?

在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之前,就算明知是错的,也不能否认。

不然如果遇到这样的案件,该如何处之?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众人皆醉我独醒。

须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唐七完全不认同哥哥的观点。

他认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如果用错的方式方法去断案,不知道会有多少冤案。

唐五大怒说道:“有冤案也比无法断案好!我告诉你你此去大理寺,绝对不会有什么结果!”

唐七自然是不相信:“你以为大理寺的人,会像你这么昏庸无能?”

唐五告诉唐七,不久前大理寺与刑部和御史台一起三司推事,刚刚审结一起涉及到皇家的认亲案。你若此去,必受责罚。

当时年轻气盛的唐七,自然是不理会哥哥的话,朝着光明的京城大理寺走去。

事情的发展果然如唐五所料,大理寺不但没有采纳,相反以“故作惊人之语,以媚上司”,打了他一顿板子。

事后唐七才知道,如果不是哥哥唐五知道拦不住自己,事先活动活动,恐怕罪名就是“妖言惑众”,那就不是一顿板子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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