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曲的形式发行吧。其实我更倾向于只发行数字版本,虽然赚不了什么钱,但是也没什么成本。”
“只发行数字版本?倒也是个不错的想法,关键是不需要大张旗鼓地去做宣传。”
胖子赞同地点了点头。
“喂,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安妮不满地追问道:“快告诉我,这首歌到底是不是写给艾琳的?”
“你这副被始乱终弃的语气是怎么回事?”
罗杰心里吐槽着,终究还是没敢问出口。
犹豫了片刻,摇摇头,说道:“不是。不是写给任何人的,只是有了灵感,就写出来,仅此而已。”
……
这首歌,罗杰确实改动了歌词。
只改了一个单词,将原曲中的“蒙特里欧(摸nte.io)”改成了“孟菲斯(memhis)”。
这处改动,是因为艾琳的家乡就在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在沙滩上的时候,这样唱起来显得更加应景。
(s:盲猜一波,你们肯定都不记得艾琳的家乡是田纳西州孟菲斯。)
然而,要说这首歌是为艾琳而唱,却又不完全是。
更确切地说,只是和艾琳相处的时候,罗杰脑海中突然冒出这首歌,然后就唱了出来。
但却与爱情无关,反而更像是某种羁绊。
就像罗杰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部电视剧中的场景。
没错,就是《行尸走肉》里,贝丝翻唱的那首《hold.on》。
原曲发行于1999年,一位可以算是大器晚成的民谣摇滚明星,汤姆-威兹(om.aits)的作品。
在北美之外,汤姆-威兹的知名度不算高,但在北美本土,尤其是西部和南部地区,汤姆-威兹的作品可以说是影响了一整代人。
这个曾经在夜总会做门童的底层少年,深受鲍勃-迪伦等前辈的影响,最终走上了民谣摇滚的路。
或许同样是因为鲍勃-迪伦的影响,汤姆-威兹还曾经尝试过出演电影、出版等等,其中作为演员身份,也取得了还算不错的成就。
就连某科的词条上,对汤姆-威兹的职业划分都归类到了“演员”中,而不是“歌手”。
同样是民谣摇滚,同样有着一副不算好听的嗓音,汤姆-威兹的作品却和他的前辈鲍勃-迪伦不同,更加偏向于实验摇滚的性质,喜欢在作品中做更多与众不同的尝试。
用更加逐利的话来说,他的作品只会在特定范围内取得极高的口碑,但却很难做到大红大紫。
这首《hold.on》已经算是知名度最高的几首作品之一,但仍然是因为《行尸走肉》这部电视剧,才被带火了起来。
至少在北美之外的大多数市场是如此。
就算是经常去寻找冷门摇滚音乐的罗杰,如果不是因为《行尸走肉》,也不会了解到,在北美,还有这样一位“另类”的摇滚明星。
当然,在摇滚乐的圈子里,这种只在一个小范围内很受欢迎,出了这个圈子就没人认识的歌手、乐队,简直不要太多。
很多大牌明星、传奇乐队,在成名之前,也都是这么过来的。
汤姆-威兹,只是其中一个连典型都算不上的例子罢了。
……
在颁奖典礼后的派对上露了个面,尽到应有的义务之后,罗杰就将剩下的应酬交给了安妮和胖子两人,自己则是迫不及待地坐上车,返回庄园。
卧室里,艾琳坐在床上,电视机里播放着某个知名的脱口秀节目。
听主持人和嘉宾之间的对话,讨论的主题似乎正是今晚的格莱美。
“亲爱的,想我了吗?”
罗杰脱下外套,上前给了艾琳一个拥抱。
“一身酒味,难闻死了!”
艾琳捂住鼻子,推着罗杰说道:“快去洗澡,不然不许碰我!”
“你那是狗鼻子吗?我只喝了几杯香槟而已。”
罗杰摊开手,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
虽然只是在派对上露了个脸,但作为今晚最大的赢家,向罗杰表达恭喜的人绝对不少,而且都颇具身份,多少还是需要应付、客套一番。
几轮下来,哪怕罗杰在派对上停留的时间不长,确实也喝了不少。
“我才不信你只喝了香槟!”
艾琳冲着罗杰皱了皱鼻子,一副“我很了解你”的样子,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酒瘾有多大!以前在纽约,你哪次去参加派对不是醉醺醺的回来?”
“好吧,果然还是你最懂我。”
罗杰耸耸肩,然后露出一个坏笑,“那么你肯定知道我现在要做什么。”
紧接着,罗杰仿佛童话故事里的大灰狼一样,在艾琳惊恐的表情中,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快步冲向浴室。
“你个混蛋!”
艾琳的惊叫声,和落水声,几乎同时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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