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丹尼尔和西奥多的催促,二十世纪娱乐的效率很高,只是一周的时间,就完成了基本的审核程序,确认会制作这张,并且与乐队在短暂地谈判之后,签署了制作协议。
协议的内容依然和乐队刚成立时谈好的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按照公司的规则,每制作一张专辑都必须要有一份独立的协议,走个过场罢了。
除了版权依照旧的合约以外,最重要的利益部分,urhy乐队能够从这张中拿到的分成,包含版税在内,是百分之十的盈利分成,也是业内默认的最低水准。
虽然说是百分之十,但乐队实际拿到手的数字要比这低得多。
仅仅只是“盈利”两个字,就有太多的地方可以做手脚,而且完全合法,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然而,和之前那份合约一样,urhy乐队的成员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选择签与不签。
经过审核小组的讨论,首发被砍掉了一首歌,只剩下四首。
这是为了节约成本,以及降低风险,被砍掉的那首,是五首歌里边长度最长的,达到了六分多钟,几乎相当于两首短歌。
和大多数小制作的唱片一样,这种几乎不会进行前期宣传的,在立项之初没有起任何的名字,只有一个代号。
只有在制作接近完成,需要在媒体上展开宣传的时候,才会开始考虑起名这件事。
不过无论如何,就算是没有名字也罢,urhy乐队的第一张唱片,也是罗杰的第一张唱片,在1998年六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终于正式立项。
尽管,是一张只包含了四首歌的迷你专辑。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