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血迹。
凶手自,凶杀现场也在眼前,他们搜查现场的证据都在指向庞兰馨,也就是说这一次的案件确实是庞兰馨做的。
他们只能把庞兰馨捉拿归案,处理完朱信的实体,他们也开始询问庞兰馨。
庞兰馨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包括这几年跟在朱信的身边过的是怎样的日子。
其实当初跟朱信的时候,庞兰馨存的有钱,买了房子之后,还有很大的一笔,但是两个人在一起初期,朱信说过会养她,不允许她出去工作,这笔钱就被两个不工作的人彻底挥霍完了。
钱花完以后,朱信对庞兰馨的态度就开始变差,最初那段时间只是骂,用言语摧毁庞兰馨的自信,最主要的是庞兰馨还真的愿意相信朱信说的话。
他说家里过得不好都怪她,是她不争气还粘人,害的他没法儿出去好好工作,她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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