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中玻友好条约》,条约规定中华帝国为玻利维亚提供两千万龙圆的贷款,并以八折的价格卖出了一大批武器,相应的中华取得了在玻利维亚经商、办厂、开矿的权利,这个条约大体上是个平等条约,和藩属国有本质区别。
南美洲的民族意识已经苏醒,而且基本上都是独立国家,如果重新征服他们肯定会引起极大的反弹,那样中华就会陷入无休止的人民战争泥潭,得不偿失。不过即使是平等条约,但以中华目前的工业水平,完全可以打开玻利维亚的市场,也就打开了通向南美洲的大门。
达萨也对这个条约比较满意,刘峰没有提出驻军、各种特权等殖民者的要求,基本上就是通商条约。
就这样,达萨用贷款从中华购买了一艘侧卫级战舰,两艘装甲巡洋舰,两艘驱逐舰,四艘岸防重炮舰和五艘鱼雷艇,并且在刘峰建议下购买了四门280mm,十门180mm和三十门150mm岸防加农炮,用来防卫重要港口。陆战武器有五万支单发后装步枪,一万支龙式栓动步枪,重机枪一百挺,轻机枪四百挺,火炮两百门,以及一大批相应的弹药,另外还购买了一条子弹和一条炮弹生产线。除了这些还向中华进口了有一大批粮食,因为玻利维亚耕地面积不多,只能自足百分之六十,剩下的就需要向外购买了,相对来说中华的粮食比从邻国购买还要便宜,所以达萨决定长期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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