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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9章:背施贼、合股葬(1/2)

作者:青驹破夜色
( )大盗墓贼像是汉末的董卓,三国割据的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其中发展出的盗墓门派更是多如牛毛。

如民间广为流传的寻龙、发丘、摸金、搬山、卸岭等不一而足,这些门派有的称为天师,有的自称道人、力士,也有盲派的一指断瞎子。

正所谓“翻山寻龙穴,金银棺中藏”。一般来说,尽管门派不同,但土夫子们盗墓都是求财,其中却有一另类分支,所求之物不是财宝,而是施体!

这便是“合骨盗”,又被称为“背施贼”!

有人说这不是神经病吗?放着金银珠宝不要,要那些腐烂的施体干什么?

其实不然。

古往今来,藏有大量金银财宝王侯将相之墓不少,但这些墓穴都隐藏的极深,深入人迹罕至的荒野老林,龙脉凝聚之处,想要找到谈何容易?

即便找到,那盗墓巨大的工程量也不是两三个人花个几天时间就能完成的。

加上盗墓这事儿见不得光,只要挨到天亮很可能被人发现。

所以盗王侯将相之墓,除了历史上著名的这些“官盗”,就是带重兵挖坟掘墓的极少数人还能驾驭之外,绝大部分土夫子都无法完成。

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它不是。

大墓难盗,寻常百姓的坟茔可遍地都是。所以背施贼们另辟蹊径,专捡孤坟下手,也不求其中陪葬之物,仅盗走施体。

盗走施体,是为了明昏。

明昏又被称为因婚、合骨葬,简单来说就是替那些未成婚先死的人举行婚礼。

明昏的历史,同样延续了上千年。古人认为,年轻夭折的男女因为无人陪伴,会化作厉鬼作祟,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举行一个明昏仪式,寻觅一位年龄相仿且同样死去的异性,在阴间结成夫妻,并骨合葬。这是典型的封建迷信,但民间却对此事深信不疑。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也说:“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据说古时明昏仪式复杂,从鬼媒的说亲批八字,到下聘,再到新娘冥衣、陪嫁一个不少,男方家则高搭大棚,呼朋唤友前来观礼。

跟常规的嫁娶不同,明昏只能在深夜进行。算准时辰,轿夫抬着一顶纸轿子行走,且不可走直线,迂迂回回。轿子前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极其扰民。

有钱人家则不用这种形式,雇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轿子上贴新娘照片或画像。

待女方到后,男方家破土开坟,新郎、新娘并骨合葬。葬罢,坟墓前还要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这才算正式结为夫妻。

双方家属以及亲朋好友边哭边道“大喜”,新郎新娘双方的家人日后便当做亲家来往。第一抓机

直到今日,依然有不少人崇尚明昏,虽然违法,但还是屡禁不止。愚昧至极的背后其实也是对死去的亲人念念不忘所致。

背施贼正是利用某些人崇尚明昏的心理,盗窃施体,做这种损阴德勾当。如今实行火葬,土葬都是明令禁止的,别说明昏了,所以只能偷偷摸摸进行,价格更是不菲。

但现在结婚的彩礼、费用也水涨船高,房子几乎成了必需品,找施体明昏的价格虽高,但比起买房子来还是便宜了太多。

即便是对于我们修道者来说,也是很反感明昏这种事情的。一是违背天道,二是普通人根本不了解鬼界的存在,并不是两施并骨合葬就能成为夫妻的。

要真是合骨葬就成了夫妻,那历朝历代阵亡沙场的将士,死后不成了几百个老爷们一起搅基?!想想都知道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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