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群中,个个都穿着清一色的时装,每个人都是右手收在了后面。
李明一瞥,心知不妙,这明显就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街角群殴。
李明再望望后面,连鬼都不见一只,就别说人了!(鬼当然看不见了!除非……你有阴阳眼!)
“走!”李明大喊一句,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汤莹的手便往着反方向奔去。
才奔走没有几步,md,那边又冒出来一群黑压压的人,看样子也是一模一样的装束。
贵人出门招风雨啊!两伙黑帮火拼,居然让李明碰上了。
李明心里暗暗一惊,也不估计汤莹是怎么想的,便说:“我们装路过吧!装路过应该会没事!他们的目标应该不是我们!”
其实,李明的猜想是完全合符逻辑的,但合乎逻辑的东西往往都是错的。
“那我们怎么装好呀?”汤莹不解地问道。
“你拖着我的手吧!?”李明不加思考地回答。
“拖着你的手,这也算情侣呀!?”汤莹说话的语气,显得很难以理解李明的话,在她的逻辑思维里,拖个手算什么,就算亲吻也不一定是情侣。
(“那如果m1,算是了吧?”作者弱弱地问了一句。
汤莹说:“m1也不一定是呀!”
作者顿时晕倒,大吼道:“那怎么才算是呀!?你自己斟酌吧!”
汤莹点了点头,说:“好的!”)
“那你说咋办?”李明在旁边窸窸窣窣地说。
“我们亲吻吧!”汤莹大方地说。
“那怎么……”李明在地铁的时候已经被汤莹用过这招,这次不会再刺上当了。
还未等李明说完,汤莹已经……
欲知后事如何,
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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