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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官方店铺(六更)(2/3)

作者:碧海思云
杨恭仁赞同道:“凌尚书说到点子上了,其实不光粮食,像食油、食盐、糖、犁头、锄头、布匹、笔墨纸砚这些事关稳定和民生的物资,官方都应该直接参与,以此来掌控价格,而且不仅在邺城开,还应该在各县都开设一个官方店铺。凡事都依靠民间自主商业的话,很容易被不法之徒操控起来,朝廷太被动了。”

杨侗听得连连点头,这个倡议其实就是大隋版本的‘供销社’。其职能是对战略物资的价格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市场稳定,以免物价上涨而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这个点子非常好,我也觉得有必要执行!这些店铺以后由商部全权负责运转、监督!凌尚书先写出一个明确的方案出来,然后大家一起探讨!至于内容嘛,无非就是人员配备、薪资、管理、监督、账目、货源等等方面。可以先在邺城五市各开一间大店铺,从中寻找问题、解决问题、汲取经验!等时机成熟了,下一步就在各郡治所铺设,最后在大隋治下各县都设一个店铺。”

房玄龄亦道:“关键在于管理和监督方面,这些制度必须事先拟定好,免得有人从中谋利。监督制度完善以后,完全可以跟常平仓、义仓合二为一,从而减轻人员的开支。”

古代为了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于是设置了粮仓。常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国所行的平籴,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安抚百姓。范蠡和《管子》都有类似的思想。汉武帝时,桑弘羊在上述思想上进行了发展,并创立了平准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对粮食进行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贱到一石才五钱的“农人少利”地步。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于粮食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这种粮仓已有常平仓之名。

到了隋朝文帝时期,置常平监于京都,同年,尚书长孙平见天下州县多罹水旱,百姓不给,奏令民间每秋成时,按贫富为差户出粟一石以下,储之闾里,以备凶年赈给,名为义仓,文帝表彰并采纳其建议。

在收获季节向民户征粮积储,以备荒年放赈。因设在里社,由当地人管理,因而亦名社仓。后又定积储之法,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1石,中户不过7斗,下户不过4斗。自此天下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

与国家设立的以稳粮价为主要职能的常平仓不同,义仓像是一种民间行为,确保一个地区贫苦者得到适当救济,亦能够使所有百姓在灾祸之年不至无米可吃,一般由地方官府掌管。

“义仓不行!”

杨侗摇头道:“义仓是百姓自己的粮食,还是由百姓自己管理为好,以后每村设义仓一座,由各村村长和二名副村长负责统计管理,若是村长、副村长贪了百姓的粮食,百姓可以到县级史官控告。而且以户为单位纳粮的制度也不合理,以后就按人头交粮入仓,毕竟,每一家的人口不一样,若是均分的话,对人少的家庭不公平。若是官员管理的话,难免会有不法官吏拿去倒卖,一旦补不上,又恰好遇到灾年,百姓要粮没粮,那么就会对官府失去了信任,甚至还会起来闹事!”

义仓这个‘公积金’制度执行于开皇五年,效果很好,也得到百姓的拥护,毕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生旱涝灾害,有这个保障在,大家也安心。可是到了大业后期就逐渐被破坏了,东部义仓全部被挪用为远征高句丽的军粮,到了青州大旱之年,官府自己还不起粮,于是才发生了轰轰烈烈的大动乱。而且还有很多地方的义仓被乱匪抢光、官员倒卖!

所以,杨侗觉得义仓还是由百姓自己管理为好,官府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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