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精彩、慕远表现之完美,完全可以拍成一部电影了。>
唯独慕远在一旁很淡定,偶尔还对刘大队某些错误的表述进行一些纠正,倒也是相得益彰。>
听完刘松柏的讲解,李局再次震惊了一把!>
在他看来,这完全可以当做一个教科书式的经典案例啊!>
如果这案子发生在西华市,案子又是慕远破的,估计都可以邀请电视台的人过来录一期专门的法制类节目了。>
不过这次这个案子,龙安市这边估计是不会录的,毕竟在这起案件中,完全就是慕远的个人秀,整个龙安市警方全程陪跑。这样的节目播放出来,社会效应肯定是不好的,无助于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可当李局想到后面的三辆救护车上运的那五个断手断脚的嫌疑人,以及在自己车辆车后备箱里放着的那一袋珠宝首饰,李局却又笑了。>
华成区分局,从来不缺能上电视的案例!>
前几天的禁毒大案就不说了,这类案件不太适合做成普法类节目,但这个盗窃案可以啊!>
首先,这个案子涉案金额极高,社会轰动性很大,甚至超过了一般的杀人案。播放出来后必然会有极高的收视率。>
其次,此案作案手法高明,嫌疑人从准备作案到实施作案,再到逃离现场,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虽然还没达到谍战大片的程度,但在盗窃案里却已经是极其罕见的了。>
最后,当然要落在破案过程的精彩性上。甚至第二点中嫌疑人的精心策划,到最后更像是给慕远破案精彩性的一种衬托。>
这样一档节目,不管是从案件本身的话题性,还是破案手法的精彩度来讲,都是值得称道的。>
“回去就联系电视台,一定搞一期节目出来!”>
“西华市电视台?档次有点低啊!联系省台好了。”>
“其实这样的案件,就算上央视的法制类节目都足够了。算了,先联系省台做一期!说不定……其他的就主动找上门来了呢。”>
无数的念头在李局脑子里盘旋,等他清醒过来时,回头看去,却见后面三人已经东倒西歪地睡着了。>
他们睡得很安静,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笑容!>
毕竟,眼前这个任务已经完成,至于回去后又会面对怎样的挑战,那是回去后的事情。自走上了这条路,谁又怕过呢?>
唯独慕远此刻一点睡意都没有,他手里捏着一袋面包——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的——就那样一口一口的往嘴里塞,似乎就没停过……>
李局很想提醒一句,这种垃圾食品别吃多了。>
可转念想想,自己似乎也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这样的面包,至少要比方便面好吧?可警察吃的方便面就少了吗?>
李局没再说话,他不想把刘松柏三人惊醒了,尽管他觉得自己此刻就算说话声音大一点,他们也不一定会醒过来,但万一呢?>
……>
几个小时后,车队驶入西华市。>
刘队三人终于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看着外面熟悉的街景,他们脸上现出微笑。>
“睡好了吧?”李局笑笑。>
刘队伸了个懒腰,道:“很久没睡得这么舒坦了!”>
忽然,李局看向慕远,道:“小慕,今天已经星期一了,要不后面几天就给你放个假,好好准备考试?”>
慕远很坚决地摇了摇头,道:“不用了,我……”>
李局脸一黑,道:“不行!这是命令!”>
做出这副表情时,李局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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