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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胆大妄为的姑娘(1/3)

作者:那朵蝶恋花
嬷嬷教导的方法还真不错,比起流血冲突,这个要省心很多。

我对男士们粲然一笑,算是打招呼,男士们眼睛碌碌转看着我,乐得手无足措。

小姐们早已忍无可忍,顾不得小姐身份,以我怒目而视;她们相互递着眼色,表现我的行动只能用“放荡”这个词。

第二支舞开端时,宋达彬彬有礼地走来,超出众多期待的爱慕眼力,一直往外直到我眼前,为我取下一只香槟,我们举了举,杯子清脆地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声响,他潇洒地握住我的手:“真兴奋你能来,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置身在这鬼影幢幢的舞场,被萨克斯风幽幽地撩拨着耳朵,看着眼前宋达的错落影,我不由迷茫,一腔的迟疑满志全被这灯红酒绿间复杂的人事弄得混乱起来,今后,自己是否要学会适应这种光怪陆离的社会吗?我的心变得缥缈起来。

音乐像浪潮一样这,我刹那失神,闭上眼睛,宋达没有像寻常跳交谊舞那样一手揽着腰,一手搭着手,而是两手都轻轻搭着我的手,保持着很适度的间隔,动作很名流,两手似搭未搭,轻轻点着指尖,带着我在舞场上转着。到了需要用力转圈的时候,用力一抻,我便随着他飞转了起来,他的力度把握得很好。

我感到自己人就像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在场上翩翩起舞,宋达的眼珠里全是快活的神情。

宋达的声音就在我耳边回荡:“这是贝多芬〈〈命运交响曲〉〉,孔夫子的〈〈论语〉〉也说,在命运的春天中沐浴,这一派生平,多少民生却受苦。”

一曲终。

忽然,场上一阵上动静,身边的一些人开端喊:“露伶秋呀,她也来了!”“露伶秋可是上海的一枝花,那嗓子,据说比豆沙还细腻,也不知多少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本来,上海最著名的戏班名角露伶秋来了,我寻着动静回眸:

当那绵堂和露伶秋走进来一刹那,时间仿佛停止在那里。朗才女貌的般配,本来是这样,雄姿英发的那经绵堂,婉转妩媚的露伶秋,就这么相依相偎,俨然一对壁人走了进来。所有的人生自得,在我眼里,那一时刻,是他的幸福。

我伸手往捉住宋达,我必定是神智错乱了。似乎是那绵堂!

是他!是他!我没有听错。世上没有人的样子跟那绵堂一样。

那绵堂正转头跟身边一个身材较高的外国人说话,是那绵堂。我的手关节被紧得发白,宋达问我发了什么事情,他创造我正盯着那绵堂,低声说:“那氏继续人,就是刚才面具‘小丑’我的好兄弟。”

我的心乱怦怦,我拿起服务员递来的酒,酒随着我喉咙流下往就是一团火一路往下烧的,侵占性的感到让我猛咳嗽,火辣辣苦得我脸部皱成一团,我忍耐不住连番咳嗽。宋达一脸担心:“猫九九,没事吧。”

一向从容潇洒的那绵堂,踉跄地停不脚步,猛地过身来看着我们,忽如其来的惊奇意便他柔软机动的身材一下子变得僵硬,他脸上的表情冷峻而无情,仿佛全部情绪都受到钢铁意志的制约。在那漫长长的、无法盘算的一瞬间,我与他两个人就这么相互的看着,千言万言,认与不认?我们之间的间隔好似很远很远。

过了一会儿,那绵堂的脸上僵硬的线条变得柔和了,他举起两个手指碰了碰帽沿行礼致意,然后他的嘴角歪向一边,泛出一丝我最熟悉不过的却也是畏惧的嘲谑笑脸。“我真是荣幸呀,刚回来就能碰到故人,你总是最让人意想到不到的处所涌现。”他想要我的的命!我心想,那种要挟令我莫名地汗毛直竖。

“故人?”宋达挑起眉看着我们,在审阅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打量着那绵堂身边的女人,二十岁出头,比那绵堂略小,比自己大一些,却是成熟的味道,大波浪的发式,青色大花的旗袍,开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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