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三十九章 判决(1/3)

作者:中二萌01
事情到了这里已经十分明了,上面的两人在商议过后李哲这才大声道:“此事的来龙往脉本官已经明确,通缉令撤销的命令由于县衙捕快故意所为导致没有记载此乃隐瞒不报之罪,由于个人行动诬陷他人证据确实犯诬陷罪,并且对东园村的事情负必定责任,三罪并处决定放逐边境二十年,假如有任何疑问可在三日内申请府衙复审。” 对此梁奕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以捕快的所作所为和罪恶这样的处分已经是最严重的,南齐朝的律法就是如此,官员犯法要比百姓犯法的处分轻很多,假如这是平民所为至少都是杀头之罪。 不仅是南齐朝另外三朝的审判制度都是差未几按照前朝规定修正而来的,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假如犯下的是重罪在第一次审判后可以请求复审,这样的案件在审判后会送到上一级,假如在上一级正是进库前不要复审求则直接履行,为了防止罪犯随便的申请,还规定初审与复审成果雷同的情况下会加重处分的,这样一来很有效的禁止这样的行动,而捕快这样的是符合复审请求的。 捕快不可能申请复审,这些证据确实他假如请求复审,假如最后得到的成果一致会在原有的罪名上加重处分,现在已经是二十年他不敢再造次,而且就算上报复审也是由西州衙门进行的,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除非他胆大到想府衙申请的地步。 捕快最后选择认同宣判,随后被带走,处理完捕快不代表县衙内其他人就是安全的。 在他被带离后李哲再次大声道:“来人啊,将证人都带进来。”随后从外面进来十多名老百姓纷纷跪在地上。 随后对着知县说道:“你可认识他们?” 知县转过往看过后心一慌,其中有几人是他亲身抓回来关进大牢送到西州往的,现在为何也随着回来了,在不懂得情况的条件下他警惕的答复:“下官认识。” “既然认识,那你先告诉本官朝廷对令牌的规定是如何的。” 知县知道此事很糟糕,不得已还是答复道:“朝廷规定出身以后必须上报官府记载,然后发放身份令牌,假如没有令牌的人可就地抓起来。” “很好,那你持续说朝廷往年重新颁布的命令中是请求如何处理没有身份令牌的人。” “回大人的话,男人送往前线战场五年,女人为奴三年,孩童为仆一年。” 李哲冷哼一声不再理会他,指着跪着的人说道:“最前面这人你上来告诉知县大人你为何被抓。” 最前面人闻声后抬开端说道:“启禀大人,草民是观紫县人士,旬日前在街上买米的时候遭到官兵的拦阻,请求拿出身份令牌,而草民没有带在身上,后来请求回家拿但是遭到拒尽,最后被官兵强行关进大牢筹备送到前线战场上,还看大人明察。” “后面这人你又是为何被抓。” “启禀大人,草民乃是安化县人,不久前往往南方买了些货物回来贩卖,在回来的时候碰到官兵检查硬说小的运送的是违禁物品,当场没收后还将草民关进大牢,身上的钱财和货物都没了,草民就靠着这些养家糊口却遭遇横祸还请大人明察。” 李哲这时候站起来走下来说道:“知县大人,他们说的这些你可否都懂得,本官记得审查案件都需要经过你,不要说不知道。” 知县头上的虚汗不停的落下,他深知自己这样的事情做的太多,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诡辩。 李哲又走回往说道:“当然本官是来查案的,在没有具体的证据下不会随便的宣判,来人,把下面跪着这些人的卷宗全部拿来,本官本日就在这里亲身审理。” 卷宗是梁奕亲身往拿的,他担心县衙的人会在拿来的途中动手脚,只有经过自己手中的东西才会信任,当然假如提前做好了筹备他也没措施,毕竟所有的事情都是讲证据的,在没有确实的情况下李哲也不可能所以宣判。 最后把卷宗翻完之后其中有十人是由于没有身份令牌,两人是来往的商人被宣判携带违禁物品,当场请求这十人立即回拿来证实身份的令牌,至于两名商人由于货物已经不再,所以没有物证则需要更仔细的调查,只能够先关紧大牢事后再审。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