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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国法与家法(2/3)

作者:创里有作
过的决议,他就得服从,并具体负责实施。

下午回到昌达集团,常务副总叶佳怡正好有些事情需要跟关云天请示沟通,谈完工作以后,叶佳怡顺便打听起炼油公司的情况,关云天谈到公司现状,总体比较满意,但他提到下午的临时股东会议和老韩的建议时,叶佳怡毫不犹豫地说“千万不可,走私就是犯罪,世界上任何一个有法制的国家都是绝对禁止的,你是正规的生产企业,说啥也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这个道理我也懂,我还苦口婆心地跟其他股东做了详细解释,也许他们被那种挣钱容易的表象所迷惑,老韩就别说了,其他股东也不支持我的意见,他们投了弃权票,根据章程,老韩的建议在董事会就算通过了。”关云天有些沮丧。

“你可千万不能出面组织实施那种经营方式,那是犯罪,早晚要出事!”叶佳怡劝阻道。

“那可怎么办?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总经理就必须负责落实,如果我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那就属于带头违反企业章程。”

叶佳怡的教育背景和最初的从业环境,使她的法制观念特别强,敬畏法律是她的信条,对于关云天面临的问题,叶佳怡道“关总,据我所知,政策对成品油的进出口把关很严,那是一个雷区,你还是小心谨慎为好。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也不能违法,国法大于家法,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话虽如此,接下来老韩就要催促供销科实施,我该想什么办法把这件事应付过去呢?”对于这件事,关云天真有些犯难。

“要是单纯为了应付老韩,事情倒很简单,他不是一直抱怨被其他股东架空,自己无所事事吗?这件事就让他去做,出了问题他自己负责。但是,他是德发炼油公司的董事长,还是法人代表,如果老韩真出了事,你就是浑身是嘴,也撇不清他跟公司的关系,到时候必然殃及德发炼油公司。”叶佳怡分析道。

“你这个思路倒不错,无论如何不能殃及公司,要想个万全之策,既能应付老韩,又能避免跟公司发生牵涉。”

关云天认为,进口没有正规手续的成品油,只要是德发公司的人出面经营,不管是谁,一旦出事,必然殃及公司,作为总经理,他一定要全力阻止这件事,即使董事会已经通过,也坚决不能付诸实施。

通过这件事,关云天终于认识到老韩这个人的危害,他不把精力放在经营管理方面,而是毫无法制观念,整天琢磨歪门邪道,跟这样的人合

伙,公司早晚会出事。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万全之策,关云天决定从财务制度阻止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过了十来天,老韩又一次来到关云天办公室,不用说,关云天都知道老韩找他的目的。

“关总,经营科的人跟我说,最近有一批五万吨的成品油要到岸,问咱们做不做?”老韩道。

“韩总,这件事不能做。”

“为什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必须执行,你不是总给我们强调公司章程的权威性吗?怎么到了你这里,你还带头不遵守呢?”老韩说话又恢复了往日的本性。

“公司通过了决议不假,但我想问问韩总,你说家法和国发哪个大?”

“关总,你扯到哪儿去了?这跟家法国法有啥关系?”

“别问有啥关系,请你先回答家法和国法哪个大?”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国法大于家法,问题是你跟我扯这些有啥关系?”老韩有些不耐烦。

“那就好,说明你还没有完全糊涂。现在我来告诉你,家法就是前几天咱们公司通过的决议,国法当然不用说了,公司通过的决议让我做进口成品油的生意,实际上这就是走私,国法明令禁止一切走私行为,既然你知道国法大于家法,你说这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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