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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喝酒吃肉(1/3)

作者:知白
(再次感谢xx类人的打赏,感谢俺是知白的打赏......表示你这名字令我很抓狂。 嗯,更新的晚了,没有什么借口,是因为写不出来,枯坐了五个小时,手放在键盘上,打出几个字,删掉几个字,如此往复,晚饭后才渐渐平静下来,抱歉。抱歉归抱歉,红票和收藏什么什么的,还是要求的。)

“最好能敲掉两个人问问情况!”

李闲他们三个人趴在高坡后面,看着正在撤离的苏啜部追兵。看样子确实最少有两个百人队的规模,李闲可不认为自己是摩会,在一万人中都能来回冲杀。他甚至勇于怀疑札木合的话有七成甚至更多的水分,因为在李闲心里对于万夫不当之勇的故事从不相信,在他心里能排上号的虎将也就那么三个,一个姓项,一个姓吕,一个姓赵。而且远比传说中的神武要大打折扣。

至于随随便便一个中等部族的首领就是以一敌万的超级赛亚人李闲嗤之以鼻,玩笑可以开,但他绝对不会将成功的希望寄托在个人勇武上。如果摩会真那么牛-逼,他随随便便带几个人就能打过长城去了。

突厥人能纠集数十万狼骑,还不是被幽州五千虎贲吓得不敢轻易南下?

当然,如果没有大隋雄厚的国力和当世无敌的府兵做后盾,光靠五千虎贲铁骑也休想拦住草原人的野心。

“不用!”

札木合拍了拍胸脯说道:“没那么麻烦,我就是靠鼻子闻也能把你们带到人的营地去。”

他指了指远处的人骑兵说道:“不用跟的太紧,在他们后面十里跟着,绝对丢不了!”

李闲诧异,随即赞叹道:“好一条…….大汉!”

他硬生生的将猎犬两个字憋了回去。

第二天一早太阳才露出头的时候,跟在人后面的李闲他们已经能远远的看到前方那一条银钱。那就是弱洛水,一年多前李闲见过这条大河,抓过鱼,扎破了脚,那时候他还是个还被每日一千五百次拔刀累得几乎吐血的小孩子,一年多的时间虽然并不久,可李闲再见到这条大河的时候忽然生出几分物是人非的沧桑感来。

河对岸,一片连营。

沿着河岸,人的骑兵驻地绵延三四里,能远远的看到还有骑兵在河对岸来回奔驰。人,契丹这样的部族是没有正规军队的,牧民们拿起刀上了马就是骑兵,闲时放牧。突厥人实力强大,狼骑是正规的战力惊人的军队,比起人的骑兵来要强悍的多。

趴在草丛里,李闲叹了口气道:“看来要绕出去几十里了。”

朝求歌点了点头:“人的营地就在岸边,必须绕出去渡河。可这样一来,咱们的马就要留在南岸,也就是说……还要留在南岸一个人带着马接应。能过河到对面去的只有两个人,是不是太冒险了些?”

李闲想了想:“小朝哥,你留下。”

朝求歌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反驳。

他知道李闲说的有道理,留下的人不可能是札木合,这一点毋庸置疑,原因并不复杂,首先朝求歌和李闲都不认识摩会,再者,他们两个也不信任札木合。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不信任的人,这是白痴都不会做出的决定。他拉着李闲的手摇了摇头,示意再考虑一下。

“小朝哥,别挣,说实话,论逃命你不如我。”

李闲笑了笑:“从我能记事开始所有的回忆就离不开逃命这两个字。”

他不想解释一下一个在六岁就不得不强迫自己杀一个人的孩子,这些年过的什么样的日子。他今年才将满十三岁,十三年从江南到了塞北,一路上都是在逃。这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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