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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商鞅变法的经过(1/2)

作者:料见青山
苏离听到大皇子说,自己被他的话给吓到了,笑了笑说:“我被吓到?这倒是不可能,不过,我居然能从大皇子口中听到这样的话,确实有些惊讶。

大皇子所说,正是目前大楚皇朝的问题所在,正如大皇子所说,如今的大楚皇朝需要一次变革,一次重大的变革,才能彻底整治如今的不良风气。

可是,变革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古往今来,有多少主张变革的人,虽说,他们的变革成功了,也造福了后世人族,可是,他们的下场,往往不尽人意,可以说是非常惨。

我想这一点大皇子应该也是知道的吧!”

“嗯,这一点我自然知道,比如秦国的商鞅,他的变法就很成功,可是,最后他却被处以极刑,下场惨烈。

但是,他被处以极刑是有原因的。

当时,秦国在战国七国中,并不算强大,因为,当时的秦国制度有问题,这个问题是致命的。

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原本属于王朝的土地,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百姓两大对立的阶级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他们的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一个个权贵,居然能威胁到王朝的决策,所以说,这个问题是致命的。

为了改变这种致命的情况,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

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所以,商鞅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

告示上写到: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两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

这也就是有名的立木为信。

他的变法一共分为两次,第一次是变法的内容是: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的第一次变法,得罪了大量的儒家之人,这也为他埋下了祸根。

他的第二次变法内容是:

一、废除权贵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王朝制,实行土地私有制,王朝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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