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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税制改 2(2/3)

作者:墨香弦音
可是,这背后,有多少人想到,假如这个事件,真实发生在社会上。早就不知道有多少人饿死了。

当我们看到,b公到某地放赈,识破他们贪墨得技俩,罚多少贪官得背后,是一群早就饿倒在逃难半上得百姓。李忱真想对刘晏鼓掌,当然,他都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忱能做的,就是奖赏他的后代,不仅帮刘晏平反,还提高他的官职,让他死后,也可以享有荣耀。

李忱还准备重新实施这个政策,这算是对他最大得褒奖了。只是,这个政策,理所当然得遭到反对。理由是,很容易造成浪费,也许很多人不需要,或者说地方谎报灾,很容易造成用不足。

如果不是刘晏有修正办法,李忱说不定都会强行通过。因为,其实老百姓早就为此纳过税了,赈灾的钱或者粮食,根本就是他们出得。现在只是把他们纳的税,用在原本的用途上。

我们很悉,大唐到中期,还普遍实施得租庸调制度,史家都很称赞。可是,那是写给后人看得,实际上,百姓还要出一种义仓税。

义仓,就是灾荒时候,拿来赈灾的,这大家都知道。可是义仓里面的谷物,哪里来的?政府把正税里面一部分得粮食用来储备?天真…,这怎么可能。那些义仓里面,所有东西都是百姓缴纳的。

政府出?这种事哪有可能,甚至,义仓里面的粮食,还经常遭到挪用,前期或许还会回补。安史之后,这个义仓税,改叫地税,变成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税收,等于变相加税了。

李忱很想说,这个赈灾,本来是朝廷该做得,百姓甚至都为此纳过税,平什么不在有需要的时候,还给他们?

不过,他们说得也是个道理。好在,刘晏不是个理想主义者,也不是钱大爷,有的是钱。他在实际实施得时候,作出了修正。他不直接就给灾民赈济。

而是,灾年运进一批粗粮,一些不属于主食的杂粮,运进灾区。并不是直接赈济,而是让低价出售。

因为灾区,并不是全部物产都没了,最缺得只是粮食,拿杂粮去换当地特产,或者运到村落低价卖给百姓。这样都不会增加朝廷负担,又可以起到赈灾民得作用。

对这个折衷办法,李忱接受了,同时提出了,以工代赈计划。当某地区发生天灾得时候,除了运送大量救济粮食进去,还会以工代赈,在灾区实施一些工程,比方说灌溉水渠的施工,比方说铺,让灾民有粮食,不至于饿死。同时也可以完善地方建设,尤其是河道疏浚,往往大旱之后就会发大水,趁旱灾疏浚,正好可以防止之后得洪灾。

另外,为了这个常平司,一个新得条例特别为此设立,同时公布[公平交易法]。这是一条特别为常平司设立得法条,也被称作常平司法。

这其中,不单是只有b括常平司要进行的职务,还有规定了,如果上灾年刻意囤积居奇,地方政府可以怎么办。地方政府可以会同常平司,对一些商予以惩罚。对于平常时候,则是规定了一些哄抬物价,贩售劣质商品,该如何惩。

关于税收,户部大致就是如此,此外,还有一部分牵涉到了刑部。部份三司人员,被填充到了刑部,刑部中的比部司。

李忱第一次听过,唐代原来有审计制度的。由刑部的比部司负责,朝廷一切牵涉到钱粮得问题,b括地方财务支出,都会由比部审核。李忱把比部得职能扩大,把抓补逃漏睡得事,都交给了他们。

本来,照李忱的想法,应该也是户部负责得。可是,犹豫再三,最后还是交给了比部。首先,比部本来就有这个职能,只不过对象扩大到那些商号。

其次,李忱担心,户部会拿着鸡毛当令箭,核定该收多少得,也是你们,负责追逃漏税得,也是你们。

全部都是户部来作,将来的皇帝要是要加税,这等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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