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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胞妹(1/2)

作者:爱养猫的二哈
“我问你,你是想灭了将军府唯一一个孙女,还是灭了整个将军府?”

何清毫不避讳地说。

朱正旭一怔,连提醒何清隔墙有耳的事都忘了。

“将军府何时出了孙子辈?”

“唔,十七年前,那位已故的大将军的女儿。”

朱正旭不知该怎么回话。

这意思就是将军府还未找到那个姑娘,说不定都不知道她的存在。

“如果你只想毁一人,那就只需要毁了她现在所安身的地方,然后让老将军知道。

如果你想毁了全部,就要让她先回到将军府,从她入手。毕竟老将军他们平日里不会犯大错。”

“我能知道她是谁吗?”朱正旭犹豫地问。

何清揉揉眉心,显然,朱正旭这幅样子让她很不适应。

何清咬破指尖,把衣袖撩至臂长一半的地方,在手臂上写了六个字。

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等何清反应过来,自己都已经写完了。

朱正旭看着血字,却言道:“你每次都是这样写的吗?”

“不是,不解释。”何清知道朱正旭怎么想的,但她并不想把原因说出来。

“你说了,我可以提要求。所以我想要知情权,我要听解释,以及我想知道你是谁。”

朱正旭看着何清毫无淑女样地把指尖上的血擦在她的红衣服上。

何清一顿,果然凡事不能高兴得太早。

自己竟然还担心他被自己耍得团团转,这下好了,脸打得飞快。

“合作最基本的,就是要信任对方。”

何清试着让他不问下去。

“如果你是陆笙,我可以相信你,可你不是。我也可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信任你。

这个问题并没有影响到我们之间的合作,不是吗?所以我是为自己问的,纯属好奇。

你的脸是真的吗?”

朱正旭一脸认真地问。

这话,怎么听着怪怪的呢?

算了,看在自己用那种语气对他说话,他都没生气的份上,原谅他了。

“以衣为纸,以手为笔,以血为墨,这是规矩。”何清轻声说。

“何清,你要记住这些规矩。不多,也不难,但犯一条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第一条,不能写******等人的名讳,有需要的话,写身份或者写某某是他/她的什么人。就算是这样,你也不能随便写。

以衣为纸,以手为笔,以血为墨,写后撕袍,上交或毁。若无适衣,便画于肤,洗净即可。

……

勿传于人,勿让人晓,故意泄露,唯死而清。无意露出,立即上报。

生死由天,不可埋怨,贪生怕死,出门不送。切勿为情,舍弃一切,离开之徒,切勿报复。

若信,即留。无心,便离。”

一次性犯了两条,何清的心里顿时五味陈杂。

“这是以前的规矩,我没改过来而已。”

朱正旭还要再问,听到这句话便刹住了嘴,等何清自己说下去。

何清却并不打算继续说这件事了,转了话头说道:“为了让你信任我,所以我会告诉你关于我的大部分事情,但我也不会一次性说完。”

想到朱正旭问的最后一个问题,何清就想笑。

“这张脸是真的,而我真正的身份是陆笙的孪生妹妹。”

看见朱正旭脸上的错谔,何清满意地笑了。

当然,朱正旭不会知道这个笑容别有深意,也不是因为他笑的。

“陆家长房夫人曾诞下一对孪生姐妹,五年后,其中一个孩子走丢了。

陆家人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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